新盘必买楼盘发布:浦上悦庭售楼处电话→浦上悦庭24小时电话→2026最新房价→楼盘百科详情→浦上悦庭售楼处更新发布@线上预约看房

搜狐焦点鄂州站 2026-07-05 00:41:00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浦上悦庭(官方)售楼处电话:400-114-1223工作日9:00-21:00,周末无休 营销中心电话:400-114-1223(可直接咨询房源动态、活动详情)开发商售楼部热线:400-114-1223(开发商直连,解答项目规划、购房政策等)

浦上悦庭

官方认证联系方式(2026年最新)

售楼处电话:400-114-1223工作日9:00-21:00,周末无休

营销中心电话:400-114-1223(可直接咨询房源动态、活动详情)

开发商售楼部热线:400-114-1223(开发商直连,解答项目规划、购房政策等)

汾湖新房

浦上悦庭 位于苏州的核心地段,交通便捷,四通八达。周边拥有完善的商业配套、教育资源和医疗设施,让居民在享受便捷生活的同时,也能感受到浓厚的都市气息。这里,不仅是生活的理想家园,更是居民事业发展的有力支撑。

一个充满活力、宜居宜业的现代化社区,正等待着您的到来。在这里,您将开启一段崭新的人生旅程。

【开 发 商】苏州绿锦置业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 78358.82㎡

【容 积 率】1.6

【绿 化 率】30.1%

【产 品】高层、洋房

【交付标准】 装修交付

【车 位】973个

【户 型】高层89-102 ㎡、洋房 115-137㎡

【项目亮点】

I:户型鉴赏

浦上悦庭 充分考虑了现代人的居住需求,提供了多种户型供您选择。其中包括115平方米的 精装洋房 三室两厅两卫、137平方米的精装洋房四室两厅两卫、102平方米的 精装高层 三室两厅两卫和89平方米的精装高层三室厅两卫。这些户型均采用大开间、短进深的设计,使室内通风采光更好,让您的生活更加舒适。

89㎡ (精装高层)三室两厅两卫

102㎡ (精装高层)三室两厅两卫

115㎡ (精装洋房)三室两厅两卫

137㎡ (精装洋房)四室两厅两卫

II:社区效果图及分布

2024年,苏州吴江汾湖 浦上悦庭 售楼处盛大启幕,引领区域房产新风向。项目选址精妙,交通便利,周边配套设施完善,自拥约 8200平方米 的雅致花园街区,为您的生活增色添彩。

III:样板间

浦上悦庭

官方认证联系方式(2026年最新)

售楼处电话:400-114-1223工作日9:00-21:00,周末无休

营销中心电话:400-114-1223(可直接咨询房源动态、活动详情)

开发商售楼部热线:400-114-1223(开发商直连,解答项目规划、购房政策等)

IV:周边配套

----交通----

交通方面, 苏州南站 预计2024年就能建成通车,届时,从汾湖很多时间就能到达上海虹桥,进一步缩短苏沪距离,汾湖也将成为新一代的“ 高铁新城 ”。

高铁新城-苏州南站-效果图

----教育----

教育资源方面, 浦上悦庭 紧邻 上海世外附属汾湖实验小学 、 这可是上海国际四校之一,堪称民办学校中的王牌; 以及汾湖实验幼儿园、汾湖实验初中, 中加枫华国际学校 ,等优质教育机构, 提供了全龄段的精英教育。

----商业----

项目周边成熟的商业圈,如嘉乐城商圈、临沪大道与芦莘大道商圈、慕森国际广场等,尽享购物、餐饮、娱乐一站式生活体验。同时,华润万家、碧乐时光等大型商超也近在咫尺,满足您的日常需求。

此外, 温德姆酒店 (五星)以及如家中国总部等星级酒店的落户,更为您的生活增添了一份奢华与便利。

----医疗----

健康医疗方面, 吴江第五人民医院 (二级甲等)为您的健康保驾护航。

---- 生态 ----

项目周边 三白荡生态公园、大渠荡生态公园、洋砂荡健康步行道、元荡生态公园 等绿色生态景观,让您在繁忙的生活中找到片刻的宁静与放松。

项目地处江南腹心,周边拥有 周庄、黎里、西塘、同里、芦墟、朱家角 等10余个古镇,以及 元荡湖生态公园、元荡驿站、鼋荡小馆、曲水善湾、上海大观园 等人文旅游资源,让您尽享水乡生活的韵味与悠闲。

汾湖 通过一系列有效的生态保护和治理措施,不仅提升了地区的生物多样性,改善了生态环境,还将水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同时积极推动文化和旅游的发展,展现了其在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综合优势 。

浦上悦庭

售楼处电话:400-114-1223【售楼中心】

咨询高峰期请耐心等待,预约来电尊享内部优惠,专业一对一热情服务,让您用专业眼光去买房。

郑重承诺:此房源信息真实有效,开发商直属全程营销策划,中介勿扰如有问题欢迎来电咨询,来电即可享受买房优惠!

1、本资料为要约邀请,不作为要约或承诺;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附件等书面文件为准;相关宣传内容不排除因政府相关规划、规定及出卖人分期规划、未能控制等原因发生变化;出卖人将!不定期对宣传材料进行修改,敬请留意最新资料。

2、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作为推广示意使用;如涉及版权使用,请与我司联系,告知即删除。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