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永森地产声明:吉时宇欠租退租要退场

鄂州地产网 2018-05-11 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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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地产网讯 近日,有关竹林广场商业体商户关门营业的事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各种传言也是层出不穷,对此,竹林广场开发商鄂州市永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度关注并于5月1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表声明:此事由吉时宇商业长期欠租,退租解除合同了还继续招商引起,因此我方要求商户退场对业态进行重新布局

        鄂州地产网讯 近日,有关竹林广场商业体商户关门营业的事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各种传言也是层出不穷,对此,竹林广场开发商鄂州市永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高度关注并于5月1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表声明:此事由吉时宇商业长期欠租,退租解除合同了还继续招商引起,因此我方要求商户退场对业态进行重新布局调整。

 

 声明

        我公司(即鄂州市永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承租人鄂州市吉时宇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严重违约,长期拖欠租金迟迟未支付,且鄂州市吉时宇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元月初口头提出已无力继续经营要求退租的背景下,并于2018年2月份就开始协商退租的善后事宜,已由双方签署了退租的会议纪要,明确了租赁合同解除后的妥善事宜,因此说,双方的《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是合理合法的。  

        对于鄂州市吉时宇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租赁经营行为,我公司已尽较大努力,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对其作出了扶持,但因鄂州市吉时宇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招商入驻商户的业态布局失败,导致竹林广场1#,2#商业体在长达3年多的时间没有达到预期的商业繁荣局面。为了营造良好的商业氛围,必须采取壮士断腕的决心,我公司要求违约方鄂州市吉时宇商业发展有限公司退场,对于竹林广场1#,2#商业体重新进行商业业态布局是势在必行。

       现广大的商户及不知情的媒体和群众,在未了解真实情况的背景下,盲目地发表对于我公司不负责任的诋毁言论,是对于我公司名誉的极大伤害,为了以正视听,我公司特此发出声明,希望广大的媒体、商户、群众,不要信谣传谣。我公司依法行使的正当经营行为,是为了让竹林广场商业体最终实现繁荣的必经之路。如仍有故意歪曲事实,恶意诋毁我公司的言论,我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声明单位:

鄂州市永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0日   

 

        从函告上来看,鄂州市吉时宇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已于今年2月10日退出竹林广场并与其解除合同,可他还在继续运营并独自招商。鄂州地产网将继续关注事态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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